酒后撞人税务所长当庭翻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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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02:04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时代商报驻朝阳记者辛卉)昨天,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凌源市法院公开审理了发生于去年12月22日的凌源市地方税务局松岭子乡税务所原所长郝国文酒后无证驾车致人死亡案,300余名群众参加了旁听。法庭当天没有作出判决。 昨天上午8时30分,法庭宣布开庭。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称:2004年12月22日晚8时30分许,凌源市地方税务局松岭子乡税务所原所长郝国文与同事在一酒店喝完
庭审过程中,辩护人为郝国文所作的辩护认为,郝国文因酒后头脑不清醒开车撞人并致人死亡,犯交通肇事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同时,郝国文和郝夏也当庭推翻了他们以前的供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