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者子女 今秋可同等入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03:1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今年秋季,合肥市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到统一管理范畴在学杂费、接受教育、学习评价、团队活动、文体活动及奖惩等方面实行与该市户籍学生同等政策不再另交借读费。这是记者昨天从合肥市教育局获悉的。 据悉,为方便学生入学,该市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定点学校接收、相对就近入学,在该市确定20所左右定点中小学接收外来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定点学校名单将在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合肥接受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提交以下证件:在该市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办企业人员出示工商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由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并在该市市区经商或务工一年以上(含一年);暂住证: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该市市区的有效暂住证,并已暂住一年以上(含一年);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户口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适龄儿童计划免疫证;对非起始年级随父母或监护人来该市就读的,除须同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出具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及转学证明。咨询电话:0551—2624019。 (谢华国 汪雷)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