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给予市公安局集体嘉奖 19万重奖英雄民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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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03:34 新文化报 | ||||||||
市政府给予市公安局集体通令嘉奖,为两英雄报请二级英模 本报讯 (记者 陆续 通讯员王险峰何淑华)昨日,长春市公安局召开表彰大会,对侦破“4·26”、“4·28”、“5·01”、“5·05”案件的四个专案组和85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重奖19万元。会上,宣读了长春市政府给予市公安局的集体通令嘉奖和省公安厅发来的贺电。
今年4月以来,长春市公安局先后破获了“4·26”圣豪宾馆、逸香池洗浴中心敲诈案,“4·28”爆炸绑架人质案,“5·01”入室抢劫、强奸杀人案,“5·05”恶性抢劫杀人案和“5·05”持枪杀人案等影响大、危害大的严重暴力刑事案件。长春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对侦破“4·26”圣豪宾馆、逸香池洗浴中心敲诈案的专案组奖励人民币3万元;对侦破“4·28”爆炸绑架人质案专案组奖励人民币3万元;对侦破“5·01”入室抢劫、强奸杀人案、“5·05”恶性抢劫杀人案的专案组奖励人民币5万元;对侦破“5·05”持枪杀人案的专案组奖励人民币8万元。 长春市公安局对朝阳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苏德军等40名警员记个人三等功一次,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500元;对刑警支队二大队秦良等19名警员各嘉奖一次,分别颁发证书和奖金200元;为朝阳区公安分局白菊路派出所所长王景富、绿园区公安分局西新派出所民警刘滨等两名警员向公安部报请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为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唐庆华向省公安厅报请个人一等功;为市公安局副局长郑伟民等23名警员向省公安厅报请个人二等功。 有关领导表示,5起重大案件的成功告破除了公安干警的努力工作以外,应急突发事件的预案起了很大的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