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贩承认全部罪行,相关人士:他有机会“留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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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03:39 新文化报 | ||||||||
本报延吉讯(记者杨威)昨日,在看守所蹲了200多天的金哲云(化名)终于迎来了让他期待又害怕的开庭审讯。站在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庭上,金哲云的态度很谦恭,他对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任何异议,“我已经不能用言语表达我的悔意,我恳请法官给我一次机会,让我活下去。”该案将择日宣判。两名境外毒贩也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
法律界人士认为,目前我国《刑法》虽然规定贩卖50克以上毒品就可以判处死刑,但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缓刑。在此案中,金哲云有重大立功表现:他揭发了其他毒贩,并且配合公安机关抓住了另外两名毒贩,并且他的毒品还没有开始出售,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小,这些都是“留命”的条件,所以金哲云很有可能被判死缓或1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铲车掩护消防员徒手“挖”人》续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本报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