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建筑不节能要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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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04:34 山西日报 | ||||||||
新华社福州5月20日专电(林银来)新建筑不节能,建设单位最高可罚50万。福建省建设厅日前下发《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必须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地6月30日前完成《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实施情况的自查工作,福建省建设厅将于9月10日前完成全省抽查工作。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张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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