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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规定擅自改动环保标签每车最高可罚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05:58 深圳商报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郑英)根据市民投诉反映,一些不良汽车销售商擅自更改待售汽车规格,如装配欧Ⅰ发动机,却换贴欧Ⅱ铭牌,汽车出厂合格证也是欧Ⅱ合格证,而实车根本达不到欧Ⅱ排放标准。此举严重违反了国家和我市的相关规定。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污监管中心从今年起每季度对我市汽车销售市场进行抽查。监管中心负责人表示,企业违反规定,私自改动环保标签,环保部门将处以1万至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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