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上任前先交保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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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06:10 都市快报 | ||||||||
刚刚当选新昌县儒岙镇石磁村村民委员会主任的潘杏生向村里上交了2000元的任职保证金。这是去年制订的《石磁村典章》中所要求的。如果任期内无违章行为,这笔钱予以退还。 该典章同时规定,村干部因违规决策或因个人行为造成集体损失的,以实际损失为依据,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赔偿金额。
与传统的村规乡约不同,这部典章给农民行使民主权利提供了充分的依据。据该县县委组织部介绍,今年村级换届选举后,已有80多位新当选的村干部交了数额不等的任职保证金。 (谭进应曲川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