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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华区法院 孤证案件发回检察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07:05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成华法检记者吴晓玲)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制定的《关于规范刑事证据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5月1日起施行后,成华区法院在成都市法院系统率先适用《意见》,将一起案件发回成华区检察院,建议检察机关补充侦查。

  成华区法院刑庭庭长巫江介绍,法院在审理该案中发现,对3名被告是否持械斗殴的指控证据不足。因为只有一名证人证明当时看见3名被告持械,是孤证,且该证人又无法指认
出3名被告。根据《意见》第二条的规定,法院书面建议检察院对此关键情节补充侦查。巫江称,检察机关已决定接受建议,开展补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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