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纪检组和35个监察室将实行统一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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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08:01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省纪委、省监察厅对同时派驻省直机关的35个纪检组和35个监察室将实行统一管理,这意味着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体制由现行的双重管理(受省纪委、省监察厅和驻在单位同时领导)改为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直接管理。 昨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召开会议,对统一管理进行动员和部署。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确保将这一重大改革决策落到实处。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纪
省纪委、省监察厅双派驻的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相关工作关系发生了变化:派驻机构不再受驻在单位的领导,而是直接由省纪委、省监察厅领导和管理,向省纪委、省监察厅负责并报告工作;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机构协助驻在单位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驻在单位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则负全面领导责任;派驻机构纪检组组长将继续担任驻在单位党组成员,参加驻在单位行政领导会议,不分管驻在单位的业务工作。 派驻机构接受省纪委、省监察厅领导同时,将继续保持与中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的工作联系,接受工作指导。 派驻机构的人员编制单列,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统一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后,纪检组长将在派驻机构之间交流任职。省纪委研究决定,第一步交流纪检组组长。纪检组组长交流任职时间一般在三年左右。 会议指出,通过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加强对单位领导干部的监督,必将更有效地防止或减少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 省纪委、省监察厅此次只对同时派驻的35个纪检组和35个监察室实行统一管理。市州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全面推进。记者 储文静 实习生 贺连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