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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曾将大陆游客分三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08:06 潇湘晨报

  国家旅游局新闻发言人张坚钟20日表示,希望台湾当局顺应两岸民意和时代发展潮流,尽快改变对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进行分类的做法,尽快授权岛内民间旅游机构就此与大陆方面进行磋商。大陆方面已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希望海峡两岸相互协作,尽早启动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磋商工作。张坚钟是在国家旅游局新闻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的。

  他说,在两岸人民的积极呼吁和推动下,台湾当局在2001年底通过了《大陆地区人民
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但是,其中将大陆居民分成三类(第一类是在大陆生活工作的大陆居民;第二类是出访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大陆居民;第三类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工作、学习、定居的大陆居民),并先开放所谓“第三类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其后于2002年5月1日开放所谓“第二类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台湾当局这种将大陆居民分类的做法,使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一直未能成行。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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