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难之痛何日消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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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08:49 每日新报 | ||||||||
每日新说 执笔 朱胥男 矿难,又见矿难。 5月 19日凌晨,河北省承德县暖儿河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50多名矿工被困井下,生死不明。截至昨天16时,救护人员在井下发现7具遇难矿工的遗体
作为媒体从业人员,矿难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和处理的新闻事件。但是,如果以“矿难”作为关键字在网上搜索,很短的时间内电脑会找出4万多条,近70万个相关网页。与这组数字相对应的,是从去年开始我国煤矿安全事故的频发,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屡屡见诸报端,密度之高令人触目惊心:2004年 10月,河南大平煤矿 147名矿工遇难;11月,陕西陈家山煤矿 166名矿工遇难;今年 2月14日,辽宁阜新孙家湾煤矿发生特大瓦斯事故,214名矿工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矿难,似乎已经成为煤矿挥之不去的噩梦;安全,也成为可望而不可即的目标。以此次承德矿难为例,该矿曾在2002年1月接连发生两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几十名矿工遇难,而此次爆炸发生前,管理部门还三次对该矿下达了停产决定书,但这些都没挡住事故的发生。 事实上,从去年开始,国家已经自上而下加大了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一份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的《煤矿安全规程》也从今年开始施行,应该说,这些规章制度和监管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也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不少安全隐患。但实际上,一些煤矿的经营者和监管者总是在执行的环节出现疏漏,对监管部门的意见视而不见;同时,这些企业的安全制度也往往形同虚设,矿工只能听命于经营者对于利润的追逐,于是惨剧便不可避免。 由此,解决问题的关键便在于“执行”两个字,只有能够确保管理制度的执行,我们才有可能告别矿难之痛,衷心地希望这一天早日到来。 链接7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