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事法院成功拍卖事故船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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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09:12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 ||||||||
2005年4月26日,武汉海事法院海事庭在武汉第二次公开拍卖福州籍“宏运7号”轮,来自湖北、江苏、福建、浙江等地三十家买主参加竞买,经过三十多轮竞价,福建一买家最终以51.2万元的最高应价成为“宏运7号”轮新东家。 “宏运7号”轮系申请人广东佛山市一家面粉公司为船舶碰撞货物损害赔偿纠纷申请拍卖。海事庭受理案件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成
由于“宏运7号”轮系事故受损船舶,经打捞出水后,船舱有破洞,机舱进水,仍处于半浮状态,而且船舶停放时间长,锈蚀严重,船舶价值在逐渐减少,相关费用却不断增多,是历年来船舶拍卖难度最大的一次。同时,这是喜迁新审判综合大楼后第一次拍卖船舶,时间紧迫,条件受限,工作起来难度较大,让海事庭同志倍感压力。但是,海事庭同志没有退却,而是知难而进,克服了种种困难,经过慎重考虑、反复研究后,确定了最佳拍卖方案,积极争取到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并在院领导的指导下,使拍卖活动的准备工作得以有序、高效进行。一是广泛宣传,在《中国水运报》、中国海事审判网站、武汉海事法院网站上刊登了拍卖公告,加强与上次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联系,扩大竞买范围;二是联系湖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其它相关单位来到拍卖现场,对此次拍卖活动进行报道,增强拍卖的公开性、透明度;三是积极协调各方关系,各方面协调配合,把从竞买登记到交纳、退还保证金、会场布置、会场秩序维持等工作都一一作了妥善安排,确保拍卖活动万无一失;四是要求看管人进一步加强对船舶安全的监管,确保船舶安全。同时,院审判委员会针对船舶存在瑕疵的现状,认真分析、研究,确定了合适的起拍价和保留价,为保证船舶能够顺利拍卖奠定了基础。 2005年4月26日上午10时,30家竞买人的竞买登记工作全部结束,“宏运7号”轮拍卖工作正式开始。在拍卖师的主持下,福建、江苏、浙江几家买主展开角逐,争相举牌,经过30多轮叫价,最后,福建买主以51.2万元竞买成功,成为“宏运7号”轮的新东家。 “五一”节刚过,竞买人按约交清全部买船款,海事庭同志立即赴南通港组织和监督船舶交接。在长航公安局南通分局、南通海事局等单位的大力协助下,“宏运7号”轮于5月11日上午顺利交接完毕,为“宏运7号”轮拍卖工作划上一个圆满句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