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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台旅游3大原则 限制条件:日限千人可停10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09:23 金羊网-新快报

  国家旅游局公布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三大原则,台当局同日回应“基本欢迎”,但提出限制条件

  开放赴台旅游三原则这是两岸中国人之间的事情将有计划、有步骤、循序渐进地开展大陆旅游业界将与台湾旅游业界及相关人士协作推动

  两类人现在可赴台第二类出访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大陆居民第三类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工作、学习、定居的大陆居民(注:第一类即在大陆生活工作的大陆居民目前还未获得台当局“欢迎”)新快报综合报道 国家旅游局昨天下午就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公布三大原则。台湾行政当局负责人同日在台北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对于大陆方面将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基本上我们欢迎”。

  岛内观光类股指创新高报道说,对于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台湾当局主管两岸事务、旅游事务的部门原先的规划是,在控制总额的情况下,每天开放1000人,停留时间最长为7天。但台湾行政当局负责人昨天表示停留期限“不应打折”,应让大陆游客最长停留10天。受国家旅游局宣布相关细则刺激,昨天台湾股市观光类股涨势如虹,上市、柜10个股全数涨停,类股一片红光,类股指数也创下5年来新高,“晶华酒店”更创历史新高。

  民间旅游机构牵头商谈国家旅游局新闻发言人张坚钟昨天指出,大陆方面负责磋商的是中国旅游协会,建议台湾方面尽快授权台湾方面民间旅游机构牵头与大陆方面商谈。商谈时间通过双方协调后确定,商谈地点可在大陆,可在台湾,也可视情况在香港、澳门。张坚钟表示,关于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正式实施的时间,要根据两岸双方磋商的进展情况才能确定。双方须达成一致意见,签署有关协议。其后,大陆方面须提供组团社名单,台湾方面须提供接待社名单,而组团社须与接待社签订合同。大陆方面将根据有计划、有步骤、循序渐进的原则,指定一些资质好、信誉好、服务质量好的特许经营旅行社,专门从事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国家旅游局又希望台湾方面尽快改变其对大陆居民赴台观光进行分类的做法。台湾当局将大陆居民分成三类(第一类是在大陆生活工作的大陆居民;第二类是出访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大陆居民;第三类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工作、学习、定居的大陆居民),目前“第三类”和“第二类”大陆居民可赴台旅游。(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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