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用人失察将予追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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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09:24 金羊网-新快报 | ||||||||
粤后年建成防腐基本框架 新快报讯(记者 张文敏 通讯员 粤纪宣)广东省委日前下发了《广东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提出要在2007年建成具有广东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的工作目标,并首次提出要完善用人失察失误追究制度,领导用错人将被追究责任。
干部上任后要审计监督如何管好人、财、权,是《实施意见》的三大聚焦点。在公务人员的选拔任用上,《实施意见》规定要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特别是县级以上党委,要全面推行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制度,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在干部上任以后,要运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监督制约,并在广东省审计厅率先尝试的基础上,各地级市全面推行审计公告制度。 领导用错人将予以追究《实施意见》首次提出要完善用人失察失误追究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向党组织推荐人选,必须写出具名的书面材料,“错看错选”的要依照规定予以追究。与此同时,从“预防”到“监督”再到“惩治”,同样被运用到公共财政的使用中。据介绍,广东将在继续推行部门预算改革和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同时,实现人大和财厅的网络互联以支持和保障人大的实时监督,并通过建立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追究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