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撤销东山区芳村区 新设南沙区萝岗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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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13:14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昨天,民政部官方网站公布了国务院批准的广州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撤销广州市东山区、芳村区,设立广州市南沙区、萝岗区。该方案国务院于4月28日批准。 今后,广州的地图上将出现南沙区、萝岗区这两个崭新的名字,东山区、芳村区则会消失。昨天,民政部网站发布的国务院4月28日批准的广州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一、撤销广州市东山区、芳村区,设立广州市南沙区、萝岗区。 二、将原东山区的行政区域,白云区的矿泉街道,天河区的登峰街道、天河南街道的杨箕和中山一2个居委会、沙东街道部分区域划归越秀区管辖。越秀区人民政府驻越华路。 三、将原芳村区的行政区域划归荔湾区管辖。荔湾区人民政府驻中山七路。 四、将番禺区的南沙街道和万顷沙镇、横沥镇、黄阁镇,灵山镇的庙南村、七一村和庙青村的部分区域,东涌镇的庆盛村、沙公堡村、石牌村的各一部分区域划归南沙区管辖。南沙区人民政府驻黄阁镇凤凰大道。 五、将白云区的萝岗街道,钟落潭镇的九佛、穗北2个居委会和红卫、凤尾、浦心、蟹庄、枫下、佛郎、燕塘、莲塘、山龙、重岗、黄田、何棠下、迳下、长庚14个村,黄埔区的夏港街道、荔联街道的笔岗居委会、穗东街道的东基和西基2个自然村,天河区新塘街道的玉树村,增城市中新镇的镇龙居委会和镇龙、迳头、九楼、大坦、麦村、金坑、均和、福洞、福山、大涵、汤村、旺村、洋田、新田14个村,新塘镇的贤江、新庄、永岗、禾丰4个村划归萝岗区管辖。萝岗区人民政府驻志城大道。 广州主要领导一年前就透露过区划调整构想 林树森:“版图”要重新分一分 本报讯 对于广州行政区域的调整,广州市主要领导早在一年前就曾在不同场合透露过并区的构想。 去年6月底,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树森在接受媒体采访、纵论广州发展时就谈到了区划调整思路,他表示“在周边几个县级市变区以后,将来最理想的就是将‘版图’重新分一分”。他提到,“南沙开发区、广州开发区近年来的发展体现了城乡一体化的思路,如果光搞工业,将来肯定是不完善的,应立足将来过渡到普通行政区”。 今年1月,广州市长张广宁曾向媒体透露,广州市区划调整方案已上报国务院等待审批。 而在今年3月28日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闭幕后召开的记者招待会上,当有记者问到区划调整的问题时,张广宁表示,按照广州目前的实际情况,“城市区划已经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比如一些区发展很快,一些区由于历史原因只有几平方公里的区域等等。”他还明确表示,“根据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城市发展的需要,按照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需要,我们必须进行区划调整,这种调整是一种结构性调整。至于具体的调整方案,按规定要经国家批准后才能公开。” 广州历次区划调整 ●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广州对市属行政区划作了部分调整,首先将11个郊区调整合并为6个区。 ●1956年广州将白云、新滘、黄埔三区合并成立郊区。 ●1959年,市区撤销了珠江区,将其管辖区域分别划归东区、河南区、西区、中区。 “市管县”的行政建制 ●1960年9月20日,从化、花县两县被划归广州市管辖,从而开始了实行“市管县”的行政建制。 ●1961年,国家恢复佛冈县,由广州市管辖。至此,广州市辖属市区4个区(东山区、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郊区3个区(黄埔区、江村区、芳村区)和3个县(花县、从化县、佛冈县)。 ●1962年5月,广州撤销芳村、黄埔、江村3个区,设立郊区。 ●1963年7月3日,国务院批准佛冈县从广州市划出,归韶关专区领导。其时,广州市辖东山、海珠、荔湾、越秀、郊区5区及花县、从化两县。 ●1973年2月,广州又恢复设立黄埔区。 ●至1975年3月24日,国务院批准佛山地区的番禺县,惠阳地区的增城县、龙门县,韶关地区的新丰县划归广州市。至此,广州市除辖东山区、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黄埔区和郊区6区外,还有花县、从化、新丰、龙门、增城、番禺6县。 ●1983年,广州市行政区划又有较大的变动。是年1月2日,国务院将原韶关地区所辖的清远、佛冈二县划归广州市。 ●1985年广州将原郊区的行政区划作了调整,分出天河区和芳村区。 ●1988年1月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清远县,设立清远市,将广州市的佛冈县划归清远市管辖;同时,撤销惠阳地区,惠州市升为地级市,将广州市的龙门县划归惠州市管辖;另将广州市的新丰县划归韶关市管辖。 ●2000年,番禺、花都撤市改区,使广州市区面积由原来的1443.6平方公里扩大到3718.5平方公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