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与芬兰共和国签署移交逃犯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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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14:2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香港五月二十日电香港特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代表香港特区政府与代表芬兰共和国政府的司法部部长MrJohannesKoskinen签署移交逃犯协定。 这份协定是香港就移交逃犯签订的第十四份双边协定。协定列出两地移交逃犯的条件,并载列其他类似国际协定的惯常保障性条款。
《逃犯条例》为实施有关协定提供必须的法律基础。这项协定将于缔约双方以书面通知对方,已各自履行使本协定生效的规定三十天后生效。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