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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生态破坏比防渗工程更具危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2日01:49 现代快报

  据新华社电从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到湖心岛事件,一时间关于圆明园的文物、生态问题成为了社会焦点。北京大学6位专家认为,圆明园文物、生态破坏比湖底防渗工程更具危害。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院院长俞孔坚,植被地理学教授崔海亭,生态学教授、建设部世界遗产顾问专家陈昌笃,世界遗产研究中心主任谢凝高,环境科学教授黄润华,生态及景观规划助教李迪华等6位专家近日向记者指出,建立有效制衡机制保护遗产已刻不容缓。

  专家指出,圆明园事件的发生绝非偶然,与最近几年来不断引起公众和媒体关注的武陵源“天梯”、“水洗孔庙”、都江堰电站、泰山和黄山索道、十三陵周围柿树被“剃头”等事件如出一辙,暴露了管理者对自然和文化遗产概念的模糊,折射出我国遗产管理亟待治理的局面。

  专家们认为,圆明园目前还存在比防渗工程更大的破坏活动。俞孔坚、谢凝高指出,对近万米具有300多年历史的经典园林驳岸进行彻底翻建,是严重的文物破坏行为。他们说,这些驳岸是圆明园遗址在历经沧桑后保存最完整的人工构筑物部分,其采用的工程技术体现了中国古代的建筑技术和艺术水平,翻建驳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俞孔坚、崔海亭说,圆明园陆面植物是经过近百年自然演替形成的,是由北京乡土植物种类构成的近自然林,具有北京平原上少见的生物多样性,为多种鸟类和动物提供了优良栖息地,并对保护原有地形免遭水土流失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圆明园管理者对这些自然植被以近乎“三光”的方式肆意伐掉,并连根铲除,再用挖掘机造山、大面积种植人工草坪和“观赏花木”。这一做法严重破坏了圆明园原有的生态多样性。

  专家指出,上述遗产破坏事件发生的根源,是我国目前没有统一的自然和文化遗产定义和专门的遗产管理机构。谢凝高说,尽管我国早在1985年就加入了《保护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公约》,但目前我国和世界接轨的自然和文化遗产概念并没有被切实接受和履行。专家们建议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和文化遗产法》,依法成立国家自然和文化遗产专门管理机构,全面整合目前文物、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按照部门职能划分的自然和文化遗产管理与保护的定义和资源,推进我国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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