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税信息“七一”联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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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2日04:2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赖庆媚)为加强机动车税收管理,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机动车辆税收将按国家要求,实行“一条龙”管理,通过“以票控税,信息共享”,实现对车辆税收的全程监控。
据介绍,目前机动车辆从生产、销售、购置到使用环节的税收,其中的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由国家税务总局在生产、销售和购置环节征收。车辆使用者缴纳的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由地税部门在使用环节征收。过去,由于各部门和环节间缺乏协调配合,车辆涉税信息没有共享,导致税收征管存在漏洞,税收出现流失。 此次,税务部门将对机动车辆税收实施“一条龙”管理,即以车辆购置税征收为控制环节,抓住“必须先缴车辆购置税才准上牌照”的关键,与公安车管部门密切配合,在车辆购置税征收环节审核、认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征收车辆购置税后,记录相关信息,并向两个方向传递:一是向增值税、消费税征管环节传递,用于国家税务总局实施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检查;用于稽查部门进行税务稽查,强化增值税、消费税管理。二是向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征管环节传递,用于地税部门税源管理,使机动车辆税收征管形成有机整体。 “这样一来,只要新车一上户,车主的购车信息就被传递到有关的税务环节,要想偷税就不大可能了。”市地税局一位车船使用税专家告诉记者,过去由于地税系统和国税系统在车辆税收管理上的信息不能联网,无法实现共享,对新车上户后是否交纳车船使用税等情况很难监控。实行“一条龙”管理后,新车交税的信息在网上一目了然,大大方便了税务部门对车辆纳税情况的监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