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人死于矽肺病 老板拒赔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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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2日05:15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据今日早报22日消息因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措施,导致多名工人患矽肺病,原浙江泰顺县隧道工程公司副经理薛仕标,一直逃避在外,拒不执行赔偿。日前,薛仕标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公诉。 薛仕标原是工程承包商,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于去年12月7日被逮捕。检察院指控,1993年7月1日,陈益校和张万民、王运福(均已被判刑)合伙,以泰顺县隧道工程公司的
随后,3人招募数百名未经任何劳动安全培训的工人,也没有采取切实有效的劳动安全保障措施,致使绝大部分工人患上尘肺病。自1997年8月至今,已有13名工人先后因矽肺病死亡。 2002年3月22日,省高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判决泰顺县隧道工程公司及薛仕标等人承担总金额5500余万元中的46%%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然而判决生效后,薛仕标却采取伪造身份证、转移财产、花巨资委托代理人申诉等方法,一直逃避在外,拒不执行赔偿义务。 今年3月7日,泰顺县检察院以薛仕标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罪一案提起公诉。5月17日公诉机关再次起诉,认为薛仕标在任职期间,不采取切实有效的防尘安全保障措施,使大部分施工人员患上矽肺病,已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