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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谁该为8条生命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2日10:0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连夺8命

  5月16日,位于海口市秀英区港澳国科园一幢“半拉子”楼内的海口椰旺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8名工人中毒窒息死亡的事故。

  中午12点多,记者赶到现场。通过民警把守的铁门缝里看到,大批身着防护服装的消
防队员陆续背出8个人来。消防人员每背上来1个人,等候在一旁的急救医生就马上实施抢救。

  记者随后来到夺去8条人命的电梯井坑口,这个电梯井坑只有3平方米左右大,没有防护栏杆。站在井口旁边,能闻到里面散发出一股非常刺鼻的异味,井坑里有一些液体,里面泡了很多东西,看上去脏兮兮的。

  据一位工人介绍,椰旺公司把这个“半拉子”楼改造成生产果冻的地方,电梯井坑则成为堆放生产物品的地方。

  5月16日下午,海口市政府先后召开事故调查处理会和紧急新闻通报会。会上,海口市副市长袁秀梅通报了椰旺企业员工意外中毒窒息死亡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海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卫生局有关人员通报了事故抢救和调查过程。

  据了解,上午11点左右,该厂职工王某第一个下到电梯井中清理杂物,刚下到井中,就喊了一声“里面缺氧,快救我”就再也没有声音了。随后刘某、贾某、王某、马某和三名姓邵的男子相继下到井中救人,不幸全部遇难。其他职工看到这种情况急忙向“120”和“110”报警,海口市“120”救护中心接到求助后派出了6辆救护车,因没有装备无法下到电梯井中救人,当即通知了海口市公安局和消防部门。接警后,海口市公安局对现场进行了封锁,消防队员则戴着防毒面具将遇难者从井中救到地面,但8人全部死亡。

  通报初步认定,椰旺食品加工厂职工是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生产条件下,缺乏安全常识,进入电梯井清理时中毒窒息死亡。

  目前事故正在调查中,更具体的事故原因,有待技术调查结束后才有准确的结论。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纪生说,椰旺食品加工厂虽然经过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但根本不具备合格的生产条件,管理很不到位。

  5月17日上午,“5·16椰旺食品加工厂职工中毒窒息死亡事故”调查组对导致8人丧生的电梯井内气体进行了抽样检测,基本确定遇难者死于硫化氢中毒。

  调查人员现场指出,椰旺加工厂生产环境十分肮脏,到处垃圾遍地,电线凌空乱架,一些高压电缆甚至裸露线头扔在地上、随意搭在“半拉子”楼的外墙上随风飘荡,出事的电梯井原本应该封锁,但也没有架设任何保护设施,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发生事故有一定的必然性。遇难者也严重缺乏安全常识和安全生产意识,在有人中毒后他们没有及时向警察和医疗机构求救,而是错误采取了自救措施,耽误了宝贵的时间,导致了无可挽回的悲剧。

  事故调查组初步分析,可能是地下水池中的椰果发酵后产生了毒性很强的硫化氢气体。

  出事厂家

  5月18日上午,记者从海口工商局秀英分局秀英工商所了解到,5月16日发生职工中毒死亡8人的椰旺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一年前曾因没有卫生许可证生产椰果食品被该所处罚2万元。

  采访中,该所负责人告诉记者,2004年6月7日上午,秀英分局执法人员在海口市港澳国科园工地一号楼检查时发现海口椰旺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没有卫生许可证,却在经营加工椰果食品。对此,执法人员依据《无证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并对其停业整顿。直到两个月后该厂经过整顿,并经卫生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向其颁发了食品生产卫生许可证后,才恢复生产。

  在海口市卫生局秀英分局卫生防疫站采访时,该站负责人说,海口椰旺食品加工厂来人申请食品生产卫生许可证,他们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了核实,并先后几次派人到实地考察,认为经过整改后的公司生产条件、防护设施、从业人员卫生等基本上达到了国家对食品类企业的要求标准,根据有关法律向其颁发了食品生产卫生许可证。

  针对在“半拉子”工地办厂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海口市工商局秀英工商所负责人解释说,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不能在什么地方开办工厂。海南省对经营户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规定较宽,只要有场地、有注册资金,有相应的管理人员,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一般都准许注册,发给工商营业执照。海口椰旺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是2003年2月27日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是人民币50万,企业类别是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是椰子系列产品加工销售、果肉调料销售等。营业期限至2023年。

  背后根源

  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死者严重缺乏安全、救援的常识,在有人中毒后,没有及时向警方和医疗机构求救,而是采取了错误的自救措施,耽误了宝贵的时间,从而导致了无可挽回的悲剧。

  海南大学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教授说,这起事故凸现了海南省安全生产教育存在的问题,那些特殊的工种都要持证上岗,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还有相当一部分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家庭小作坊,不要说什么培训、持证上岗,就连最基本的生活常识都欠缺。这位教授认为,政府应该加大力度,加强对特殊工种人员上岗前的培训。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法规处符处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起事故的教训是很多的,尤其是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符处长指出,海南省的一些工商登记是“先上车后买票”,先上项目后办证,需要什么东西后面慢慢补、需要什么管理后面再慢慢跟上。如果按照严格卫生生产规程来做这起事故根本不可能发生。

  对于这起事件,符处长认为首先该厂的生产产地就不符合要求;其次这个企业没有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如费弃的电梯按照国家安全有关规定这种是禁止使用的,并且边上要有隔栏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第三是员工的安全生产素质也不过关。

  符处长认为,监管部门应该加大对企业监督整改的力度,加强有关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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