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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内建别墅每套月租金数千美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2日10:21 新闻晨报

  新华社北京5月21日电

  新京报报道称,继圆明园湖心岛出租一事遭质疑后,圆明园内一处占地3万平方米的万春园别墅再次引发关注。20日新京报记者实地探访获知,里面有约30套雕梁画栋的四合院式别墅早已租满,月租金数千美元。圆明园管理处对此表示,该别墅群建于十余年前,手续齐全。

  记者探访 别墅月租金四五千美元

  20日下午,在万春园公司门口,记者被一保安拦住,称必须与公司人员联系得到同意后方可进入。面对有关租房事宜的询问,该保安联系的有关人员陈斌(音)介绍说,院内的别墅都是四合院的形式,每套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内部有点类似于俗称的三室一厅,但有院子,月租金在4000美元-5000美元之间,不过现在别墅早都租出去了,估计到明年才可能有空房子。

  从圆明园遗址公园南门向里约走五六十米,隔着低矮的隔墙向东北方向可以看到,在一排简易自行车棚后面,万春园的牌楼赫然入目,黄色琉璃瓦,蓝底金字。再往里便可以看到绿树掩映中的一排排四合院。沿着砖砌隔墙走数百米后,便连接了一段铁栅栏,直到圆明园管理处东面与别墅区相接处,悬挂有几处提示牌,上面写着:“非游览区,禁止入内,违者罚款”。

  万春园公司办公室一林姓主任解释说,这些房子并不是租圆明园的,而是在十多年前建的。他说大约在18年前,刚成立圆明园管理处的时候,关于开发和保护都有很多的工作要做,遂成立了“圆明园联合开发公司”,对万春园等处进行开发,但因为资金不足,就和他们公司进行合资,共同开发。

  圆明园管理处 “万春园”为合法项目

  20日,对遭质疑的万春园,圆明园管理处副主任朱红说,圆明园公园内确实有一个“万春园”项目,但这是十多年前经过合法手续建设的一个项目。

  朱红说,“万春园”是10多年前圆明园管理处和一个香港公司合资建设的项目。“当初建这个项目时,通过了政府立项,市有关部门按照手续进行了批复,是一个合法项目。”据朱红介绍,最近几年,香港公司退出,将“万春园”转让给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目前是中国人保用于接待和开会的主要场所。

  而据中国人保集团一内部人士介绍,位于圆明园内的“万春园别墅”确实是人保集团的会议中心,目前主要承担大型会议和接待嘉宾任务。作为遗址公园,圆明园中是不是该盖别墅?朱红解释说,因涉及上几任领导,她不太清楚也不好评价。她表示,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比湖心岛出租问题更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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