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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公共气象灾害事件须2小时内上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2日10:30 首都之窗

  今夏,本市气象部门将加强气象灾害评估,灾前、灾中、灾后评估一个也不能少,重大或者特别重大公共气象灾害事件必须2小时内上报,不得迟报和漏报,更不得瞒报。这是从5月19日召开的市汛期气象服务电视电话会上获悉的。

  气象部门分析认为,今年7月中旬到8月上旬本市可能出现降水比较集中的时段,不排除出现局地强降水的可能,因此必须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服务。气象部门将完善与有
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充分利用电视、电话、电台、手机短信及显示屏等载体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完善《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重点关注城区低洼路段、平房区、泥石流易发区,做好应急准备。

  气象灾情收集是了解情况、部署气象服务工作的重要措施。气象部门今夏将加大气象灾害评估工作,逐步做到灾害出现前根据预报预测的天气类型、强度、影响范围和对象等,对可能造成的灾害影响进行预先评估。同时,要重视灾中评估,做好详细、客观和综合的灾后评估,为各级政府指挥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决策依据。(张军)(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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