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遏制“公车腐败”出台新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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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2日11:16 上海青年报 | ||||||||
据《天府早报》报道6月20日前,成都市1.5万辆公务车将全部贴上统一的“太阳鸟”标志。据介绍,该标志不易复制,无法撕毁,为双层圆圈构成的车轮,内圆为金黄色和白色构成的金沙太阳鸟图腾,在双层圆圈之间为中文和拼音的“成都市公务用车”黑色字体,为方便管理和监督,最下方居中位置为市级机关和各区(市)县的名称和编号。 “贴上标志并不能说明公车有特权。”据成都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张小彦介绍
据介绍,部门公务车辆必须集中管理,统一调派。车辆行程和费用每半年在单位内公示一次。领导干部不得私自驾驶公务车辆,若无专职驾驶员或因特殊公务活动需要驾驶的,必须经过上级批准并报市公务车辆管理部门备案。未办理批准手续的,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不得驾驶公务车辆。 用立法杜绝公车特权 北京澍华律师事务所沈腾律师表示,光靠给公车贴个标识,是不可能“叫停”公车私用的,这需要全社会的努力。要遏制公车私用,首先应强化“作风、违纪、自律”等观念。让“用车人”认识到,公车私用实质上是一些公务人员利用自己掌握职权的便利。沈律师同时指出,目前真正具体的、可操作的措施、内容、手段、方式比较欠缺。因此,有关法律理论研究者、立法机构有必要从这方面着手研究,尽快提出比较详细的办法。 公车亮明“身份证” 5月20日,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政府的驾驶员龙志伟准备开着贴有标识的公车外出。自2005年1月20日开始,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加大对公车的监管力度,为全县的公车贴上标识,标识上有“公车”字样,并附有举报电话。 新华社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