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彰显诚信 一批先进典型受到通报表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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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2日12:35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淑会)日前,省政府纠风办、省卫生厅、省药监局、省物价局、省工商局联合下发文件,决定授予20个单位为“2004年度河北省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诚信单位”、10名同志为“2004年度河北省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诚信个人”。 20家诚信单位分别是: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张家口市第二医院、承德市中心医院、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唐山市人民医院、廊坊市中医
10名诚信个人分别是:谭秀玲、赵振兴、彰俊杰、苏胜偶、安巨会、王瑞琦、张锦旗、刘海港、冯建军、贺俊士。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诚信行动向纵深发展,全面提升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工作水平,优化全省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市场环境,省政府纠风办等5部门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诚信单位、诚信个人评选工作。评选工作经过多渠道推荐、集体评审、媒体公示和组织考察,确保了评选结果的公正真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