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后勤大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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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2日12:54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日前,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意见的通知》。通知明确非学校后勤服务实体不得从事后勤服务,鼓励各高校探索后勤资产授权经营、入股经营办法,组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高校后勤企业。 通知要求全省各高校尽快将尚未分离的后勤服务项目分离,交由从学校行政系统中分
通知对高校后勤服务实体人事制度改革进行了规定。高校后勤系统原在编在岗人员,应尽可能按“同工同酬”原则择优聘用,由学校给予一定补贴。对分离到后勤服务实体的原学校在编在岗正式职工,其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由学校按分离时的标准予以支付,新增部分由后勤服务实体承担。 作者:屈金轶 贺海霞 (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