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昨晚,读者刘先生致电本报962288,反映他遭遇的郁闷事——送货进小区竟要花钱办出入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2日14:31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金志刚特约通讯员王爱东)“我送一张床垫只赚5元钱,但今天送货到某小区,却被‘征收’了10元‘进门费’,我想不通!”昨晚,读者刘先生来电投诉此事。

  刘先生是某床垫公司的送货员。昨天上午,他到沪南公路上的某小区送货,进大门时,门卫要求他填写一张单子,并交10元钱。刘先生以为是“会客单”,而10元钱是押金,也就填单子、交钱了。没想到送完货出来,索要10元钱时,门卫称这是办理出入证的费用,不
能还的。从今往后两个月内,他再来送货,就不用收费了。

  虽然对方出具了发票,但刘先生依然感到郁闷:往后两个月内,我还不一定会送货到这个小区,要出入证有何用?物业部门收这10元钱,不像是办理出入证,更像是“进门费”或“买路费”。更令他疑惑的是,下午他与同事聊起此事,有一位同事说他下午也送货到这个小区,却没有被要求花钱办出入证。刘先生更纳闷了:为何要有区别对待?

  今天上午,记者联系到该小区物业——上海绿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朱经理。他解释道,凡是一次性进门送货的人员只要进行登记,不需要花钱办理临时出入证,而那些经常进出的则需要登记并办理出入证。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戛纳电影节
2005财富全球论坛
七部门稳定房价新政
俄卫国战争胜利纪念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如何看待中日关系
苏迪曼杯羽球赛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性感天后林志玲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