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读者刘先生致电本报962288,反映他遭遇的郁闷事——送货进小区竟要花钱办出入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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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2日14:31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金志刚特约通讯员王爱东)“我送一张床垫只赚5元钱,但今天送货到某小区,却被‘征收’了10元‘进门费’,我想不通!”昨晚,读者刘先生来电投诉此事。 刘先生是某床垫公司的送货员。昨天上午,他到沪南公路上的某小区送货,进大门时,门卫要求他填写一张单子,并交10元钱。刘先生以为是“会客单”,而10元钱是押金,也就填单子、交钱了。没想到送完货出来,索要10元钱时,门卫称这是办理出入证的费用,不
虽然对方出具了发票,但刘先生依然感到郁闷:往后两个月内,我还不一定会送货到这个小区,要出入证有何用?物业部门收这10元钱,不像是办理出入证,更像是“进门费”或“买路费”。更令他疑惑的是,下午他与同事聊起此事,有一位同事说他下午也送货到这个小区,却没有被要求花钱办出入证。刘先生更纳闷了:为何要有区别对待? 今天上午,记者联系到该小区物业——上海绿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朱经理。他解释道,凡是一次性进门送货的人员只要进行登记,不需要花钱办理临时出入证,而那些经常进出的则需要登记并办理出入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