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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一检察院欲杜绝轻刑重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1:29 东方早报

  因办案周期过长,一些轻刑案件的被告在法院判决前被羁押的时间甚至超过了本该判决的刑期。记者日前获悉,绍兴上虞市检察院已联合当地公安、法院共同推行新制度,欲杜绝此类侵害犯罪嫌疑人权益的事件再次发生。

  上虞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许建国说,他们已建议侦查监督部门与公安机关,建立捕后侦查期限建议制度及刑事拘留报备制度,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无遗漏罪行和犯罪嫌疑
人的轻刑案件,应在批捕后30日内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的,应在批捕后20日内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在检察机关内部,还建立了刑事检察研究联席会议制度,实现案件信息共享。

  同时,对符合适用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的案件,该市检察院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要求承办人合理调整案件审查顺序,及时审查起诉,保证案件在1周内办结。新制度实行以来,上虞市检察院今年已审理63件轻刑案件,均在3月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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