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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2:42 京华时报

  作者: 来源:新 闻 公安机关开门接待信访群众

  据新华社5月17日消息,自5月18日开始至9月底,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将敞开大门,由各级公安机关的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县(市、区)、地(市)公安机关一把手,在公开场所面对面地接待信访群众,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目标是“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直评对公安机关敞门接访的三点期待

  全面看来,“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的承诺,像是公安部门自己主动立下的一张“军令状”。且不论最终效果将会如何,这种姿态让人感到欣慰,这种做法值得肯定。

  在此基础上,仔细分析一下该项活动的细节设计,笔者认为有必要提出三点建议———当然,也可以说是三点期待。

  首先,实施该项活动要着力避免在群众中形成“包青天情结”。当然,如果某地的执法机关出现了几个让人们很服气、很信任的“包青天”式的人物,这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好。但是,“包青天情结”中往往充满人治色彩和偶然性因素。如果群众把“包青天”当成主持正义的重要乃至惟一的期待,则不利于人们建立起对法律的真正信赖和敬畏。

  在这项活动的设计中可以看到,“人人受到局长接待”是其中最大的亮点,顺着“局长接待—依法处理”的逻辑,显然很容易让解决了问题的群众产生这样的印象:为什么问题能解决?是因为见到了局长。在当今的社会结构下,让局长“事必躬亲”显然是不现实的。因而,笔者认为,如何让人们避免产生一种“遇事一定要找局长才能解决”的心理期待,很有必要。

  其次,实施该项活动,要注意克服“运动式”思维。太多经验表明,在“运动式”的激情过后,往往容易产生更大的惰性。因此,人们逐渐意识到,“运动式”执法管理存有一定的局限性。本次活动虽然具有“阶段性”特点,但如何让有关人员将其视为一种“常态”而不是一次“运动”,殊为要紧。而且,虽然说“人人受到局长接待”的要求难以长期达到,但无论谁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的要求应是做得到的。从这个角度看,公安机关已经“敞开的大门”,不该再关上。

  再次,通过本次活动,还要达到拆除“心理壁垒”的效果。在本次活动期间,解决一些积留的问题固然非常必要,但更为必要的是,应借此机会拆除公安人员和百姓间的“心理壁垒”。这里的“心理壁垒”,是指部分百姓对公安人员的不信任和心理隔阂。现在一些群众对公安人员的信任正逐渐发生动摇,而一些公安人员的特权意识等渐渐膨胀,甚至出现一些有损公安形象的言行。比如,近期在山西境内接连发生的“山西警察打死北京警察”、“交警打了治安警”的极端事件,就与某些公安人员的特权意识有关。笔者认为,应致力于通过本次活动,消除群众对公安人员的隔阂,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真正建立起群众对执法机关的信任。摘编自《工人日报》5月20日文/郭之纯求是 接访工作法制化、日常化更重要

  毫无疑问,如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能在每一位执法者或司法者心中成为处事的普遍准则,那么某项信访就应该终结在具体责任人员实际负责的某个环节,而无须事必“一把手”躬亲。在“人人受到局长接待”的要求之中,暗含的仍是“一把手情结”。

  的确,在行政机关的权力架构下,“一把手”握有其他信访接待人员所没有的领导权。但以“依法行政”来衡量,如果下属在法律范围内不能解决的问题,“一把手”也同样不能突破法律的规定予以解决,因为任何人在适用法律上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更何况,“一把手”既为单位之长,就应负责全面工作而不宜忙于具体事物。接访工作本应由相关工作人员负责,不论是谁接访,只要是依照法律能解决的问题,工作人员就应及时处理。

  依法行政的核心便在于“法”,我们常常将“领导重视”视为解决问题的前提和关键,却常常忘了,在一个正走向法治的国家,解决问题的依据只能是“法”而非“人”。上访是受法律保护的公民权利,接访也不应打破日常的行政秩序。于集中行动之外,接访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日常化更显重要。

  由是看来,“人人受到局长接待”的象征意义远远大于其实质意义。在“局长亲自接访”的背后,更需践行的当是努力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成为普通工作人员普遍遵循的职业伦理,从而为上访者提供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制度化解决方案。停访息诉不该成为“一把手”高度重视之后的个人政绩,更应体现在日常化的行政或司法活动中。摘编自《中国经济时报》5月20日文/王琳辨析 且慢“当场解决问题”

  5月18日是全国公安机关开门接访第一天。据报载,河南郑州市两级公安局长接待群众146人,当场解决问题19个;江西南昌市(县)公安局长接访100余人,当场解决问题30余个。

  两市数十位公安局长究竟“当场解决”了哪些公安机关职权范围内的群众信访问题,报道没有说。据我揣度,不外乎两类:一是群众反映的问题,局长们早就心里有数,处理起来相对简单;二是群众反映的问题原本就不难解决,仅仅因为基层民警没把群众利益当回事,弄得“小题大做”,有劳局长们亲自拍板。

  在有些人看来,天大的事情只要局长发个话就好办了。一些媒体也喜欢渲染官员“当场解决问题”,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体现作风改变。其实,公安局长不是“千手观音”,涉及越权办案、执法不公、徇私枉法等侵犯群众权利、利益的问题,更不是当场就能弄个水落石出的。

  公安部确立此次公安大接访“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的原则,是因为公安信访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被誉为社会治安的“晴雨表”,同时也是检验执法活动的“反光镜”。为期数月的大接访,对公安局长们的考量向度应该是: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接访了解实情、整顿队伍、整改作风、建章立制,而不仅仅是局长本人“当场解决”了多少问题,或者“当场”交办了多少看似让群众满意、实际上短期内难有下文的事情。

  片面强调“当场解决问题”,容易染上急功近利色彩。提供公共服务,不能单靠领导拍板,最终有赖制度支撑。摘编自《人民日报》5月20日文/徐林林相关 局长的“震撼”让我震撼

  据报道,在开门接访活动中,安徽霍山县公安局局长李怀同十分感慨:“短短十几天的所见所闻强烈地震撼了我。”他说,如果不是亲身接待,自己很难想到信访群众有如此之多的“悲、苦、冤”:“他们中有的妇女,丈夫因工死亡自己却得不到合理的补偿;有的人受到不法侵害却得不到公正的帮助;更有人遭受不公待遇,长期生活在别人的白眼之下”。

  一个县公安局长,科级干部而已,就对民间的疾苦隔膜到了如此程度,地位再高一点的官员如何得了?说实话,李局长的“震撼”更加强烈地震撼了我。

  为什么一次“开门接待”就会“开”出这样的效果呢?在我看来,这恐怕是和近年来整个官员阶层的日趋“精英化”有关。也就是说,大部分的新进公职人员都出身于中上层家庭,然后在接受了良好完备的教育之后,直接进入公务员队伍。在整个过程中,他们和下层草根社会完全没有接触和交流的机会。虽然不能说他们对下层的情况完全不了解,但了解的渠道也无非是看文件、听汇报、看电视而已。然而,纸上得来终觉浅,一旦零距离接触一回,就免不了要“强烈震撼”了。

  李局长感到了“震撼”并且如实地把自己的感受向记者谈出来,这说明他不仅良知未泯,而且襟怀坦白,这是他可敬的一面。但他直到升到了局长的位置,又巧逢“开门接待”这样的机遇,才了解到了本该早就了解的东西,体验到了本该早就体验到的感情,这岂不是太迟了一点吗?因此,我觉得如何让来自“精英”阶层的子女,在成为干部之前,就能够拉近与草根阶层的感情;如何让草根阶层的子女,有更多的机会成为干部;如何让不管来自哪个阶层的干部,都能够始终保持与草根阶层的联系与感情,实在是一个我们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摘编自《潇湘晨报》5月20日文/郭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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