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市政府确定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3:19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曹显钰)日前,淮南市政府正式确定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月1日起,淮南市48209名农村居民即可享受到每人每月补差6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这标志着,淮南市率先对农村特困群众从生活救助走向更加规范的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据了解,由政府统一制定具体办法及配套细则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在我省还是首次。 淮南市现有农村人口130.32万人,经调查和公开公示,符合国家绝对贫困标准年人
省民政厅救灾救济处处长薛昆明认为,淮南市率先对农村特困群众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为全省各地创造条件为农村居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提供了经验,并起到了促进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