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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南市政府确定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3:19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本报讯(记者曹显钰)日前,淮南市政府正式确定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月1日起,淮南市48209名农村居民即可享受到每人每月补差6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这标志着,淮南市率先对农村特困群众从生活救助走向更加规范的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据了解,由政府统一制定具体办法及配套细则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在我省还是首次。

  淮南市现有农村人口130.32万人,经调查和公开公示,符合国家绝对贫困标准年人
均收入637元以下的农民共48209人。为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今年初,淮南市政府将“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列为为民办实事十件大事之一。经淮南市民政、财政、农业、统计等部门认真调研与联合制定,5月10日,淮南市政府正式批准发布《关于确定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决定从今年起,对符合国家绝对贫困标准的48209名农民,每人每月给予补差6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过去实行的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办法同时废止。

  省民政厅救灾救济处处长薛昆明认为,淮南市率先对农村特困群众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为全省各地创造条件为农村居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提供了经验,并起到了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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