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上课时摔死 学校赔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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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4:1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伍素萍记者李罡)广安岳池一小学上体育课时,老师让学生自由活动,一学生从学校楼顶掉下摔成重伤后不治身亡。由于双方协商未果,死亡学生家长将学校告上了法庭。昨日记者获悉,这起发生在1年前的事件近日尘埃落定:学校承担主要责任,赔偿33600元。 2003年11月28日,岳池县长田小学一年级下午第二节课是体育课,体育老师没有上课
事发后,吴的家长以学校不正常上课,未尽到监护责任导致学生意外身亡为由,要求校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各种损失共计121437元。该案一审时,岳池县法院判定吴晓死亡补偿金共48006元,双方各承担一半。家长不服,上诉至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中院认定吴晓系自由活动时摔伤死亡,证据确凿。吴作为无行为能力人,在上体育课期间,因体育老师放任不管,加之学校教育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吴晓的死,学校有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