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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土地市场改革 经营性用地实行统一经营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4:22 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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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现在开始,沈阳市土地市场实行全面统一经营管理,统一市场,统一出让方式,统一地价体系,这是沈阳市实行最为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进一步加强全市经营性用地的供应管理,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活跃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又一重大改革举措。

  沈阳市自2002年以来,全面改革用地制度,超常运作土地市场,变行政审批土地制度为实行土地有偿使用、走市场化道路,使沈阳市的土地市场规范、稳定、健康发展,土地出让金每年都以净增5亿元的速度大幅度攀升。土地的市场化、规范化运作,不仅打通了城市“血脉”,为沈阳城市建设积累了大量资金,也使沈阳一跃成为土地管理严格规范领跑全国的先进城市。特别是今年以来,沈阳市通过科学制定供地计划和储备计划,提前做好土地出让的准备工作,科学引导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加大清欠力度,减少协议供应土地方式;严把划拨供地和协议出让供地关,对不符合划拨条件的用地一律实行有偿使用,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项目一律进土地市场公开交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境内外开发商到沈阳投资建设;增加信息源及信息量等多种方式和措施,使沈阳市的土地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多项指标均创历史最高水平。

  截至目前,土地成交46宗,成交总额15.63亿元(含净地出让的收购成本),上缴市财政土地出让金是去年同期的2倍。外地开发商和外资已占沈阳土地市场的半壁江山。

  为了进一步严格土地管理,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增强全市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竞争力,沈阳市再施改革举措,市政府决定对城市规划区内的1220平方公里包括浑南新区、铁西新区、于洪区的杨士地区、和平区的长白地区、农业高新区、棋盘山开发区、苏家屯区和新城子区的局部地区及以前独立操作区域的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统一市场供应。这些区域范围内的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必须统一到沈阳市土地交易市场公开交易,其他部门不得擅自承办和交易,以保证土地资源向土地资产转化更为合理。同时,统一出让方式,今后,全部经营性用地必须以“净地、拍卖”方式出让,对拟出让用地由各区政府先行拆迁整理,达到一定标准后再行出让,为开发商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服务,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同时有效防范土地拆迁中的腐败现象,并全部采用公开拍卖竞标的方式出让。此外,统一地价体系,全市所有的经营性用地的价格均由市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价格评审委员会确定,确保招商中有统一的价格标准,避免由于价格不统一而造成相互间的恶性竞争。

  为了切实加强土地出让过程中的监督工作,沈阳市政府决定由监察局负责监督土地交易的全过程,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市纪检监察部门将予以严肃查处。(辽宁日报 张艾阳)

  [编辑: 钱文胜](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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