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称: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扩至全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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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5:32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记者张旭东)国家外汇管理局22日宣称,为支持企业“走出去”,深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国家外汇管理局已于19日发布并实施《关于扩大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从现有的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扩展到全国。 《通知》中称,根据当前我国境外投资发展的实际情况,将各地区2005年度境外投资
据介绍,自2002年10月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陆续批准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每年给予试点地区一定的境外投资购汇额度,在额度内允许投资主体购汇境外投资。截至2004年年底,外汇局共支持1152个项目在境外投资,中方投资总额51.19亿美元。 作者:记者张旭东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