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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观察:从制度上克服“领导小组依赖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8:5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据《新京报》5月19日报道,日前,四川省委办公厅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对四川省原有79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整顿清理,其中29个机构被撤销。

  议事协调机构的改革是行政体制改革的内容之一。笔者认为,就优化行政机构设置、提高行政效能而言,四川省精简“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的做法,具有开风气之先的作
用。

  当然,并不是说所有“领导小组”都没有存在的价值。事实上,一些“领导小组”在特定的时期内,解决了某单一部门所难以统筹、协调解决的问题。而且,一些“领导小组”的机构、人员和经费渠道尽管不够固定,也没有法律赋予的职权,但依然出色地完成了任务。

  但是,要设立“领导小组”,我认为,一般应基于两种情况:一是为了完成特别重大而又牵涉面广的任务,比如扶贫开发、重大建设等;二是应对突如其来的重大情况,比如防治非典。在这样的情况下成立“领导小组”,将相关部门纳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之下,有助于办事提高效率,实现相关部门的整体联动。

  现在的问题是,有些地方,即便是一般的日常工作,或者是部门分内之责的工作,也往往要通过成立“领导小组”来推动完成。一些部门喜欢借用领导权威推进工作,千方百计说服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把相关部门纳入“领导小组”麾下。于是,成立“领导小组”甚至成了一种“惯性思维”———无论部门也好,领导也好,一事当前,首先想到的就是成立“领导小组”。结果呢?“领导小组”遍地开花,工作效率却不见得有提高。

  过多过滥的“领导小组”,反映出某些行政领域内的形式主义作风。一些“领导小组”有名无实,不仅造成行政资源的巨大浪费,有时还可能降低而不是提高行政效率。同属一个“领导小组”下的不同部门,有的从利己角度出发,在有利可图的好事面前争当急先锋,而遇到麻烦事,则畏缩不前。很显然,这就背离了成立“领导小组”的初衷。

  在行政机构已经比较健全、分工较为明晰的状况下,寄希望于通过成立“领导小组”推动某项工作,还可能滋生一种行政惰性。报道中有个例子很耐人寻味,说的是“四川省金桥工程领导小组”,是专门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办公室设在该省科协。其实,促成科技成果的转化,本来就是科协的分内之责,与省委、省政府是否挂帅没有必然联系。但该“领导小组”一撤销,相关工作人员马上就手足无措,这反映了“领导小组依赖症”的消极影响。

  既要承认“领导小组”对于完成重大或紧急任务的重要作用,又要正视“领导小组”过多过滥的负面效应,这就要求对“领导小组”有必要的规范。不必讳言,时下某些“领导小组”的设置带有较强的人治色彩,往往是主要领导一点头,就立马发文成立。正是因为制度建设的滞后,“领导小组”方才遍地开花,“领导小组依赖症”方才成为一种“惯性思维”。

  据报道,四川省去年底出台了《四川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对议事协调机构和非常设机构的设立、更名、合并、撤销和运行作了规定,并明确由本级机构编制等部门统一管理。在我看来,不管怎么说,其将议事协调机构纳入制度管理的方向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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