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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医疗机构收费 即日起向社会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9:23 东方今报

  今报讯记者昨天从河南省卫生厅获悉,即日起河南省各级医疗机构将依据省卫生厅出台的新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进行自查,新标准中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必须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名称、价格和药品名称、价格。

  省卫生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各级医疗机构禁止在国家规定项目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和重复收费。同时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名称、价格和
药品名称、价格,建立公示制和查询制,为病人提供门诊、住院收费清单,清单应包括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名称、计价单位、价格等,出院时提供住院费用明细单并即时答复患者的费用查询,及时处理对违规收费的投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医疗机构分次考核、评价,取得医院评审等级的医院不合格的,将撤销其等级。

  作者:记者 丁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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