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客和他们的冰毒“生意”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9:39 东南早报 | ||||||||
一起跨国制造贩卖冰毒案件将石狮的一群年轻人送上了被告席。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罪名成立,他们中最重的将被判处死刑。 他们受过初等教育,年龄在30~40岁之间,却没有一技之长,没有固定职业。出国打工“赚大钱”,让他们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可观报酬诱惑同乡入伙 43岁的蔡怀泽面无表情地站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厅被告席上,时间是5月13日下午15点,“5·12”冰毒案庭审最后一天。蔡怀泽的罪名是设立资金账户,为毒贩蔡清海洗钱。 此前蔡怀泽是石狮市祥芝镇后湖村主任,与他一同站在被告席上的是牵涉同一案件的另外14名犯罪嫌疑人,其中10名是他的同乡。 泉州市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15名犯罪嫌疑人在“5·12”冰毒案中扮演的角色多数是“马仔”,几名主犯目前尚羁押在马来西亚。“马仔”是主犯蔡清海委托同乡王清煌在石狮招募的,随后办理旅游护照,以送货为名前往菲律宾和马来西亚参与制毒。当初许诺,前往菲律宾参与冰毒生产,每加工1000千克麻黄素给每名工人10万元人民币报酬。 为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辩护的泉州协力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琼华告诉记者,法庭审理时,几名嫌疑人辩称,出国时并不知道从事的职业是制造贩卖毒品,只是随同乡出国打工或者是在老家为同乡帮忙。等到后期,护照被扣、签证到期,想要回国却已经身不由己了。 招募同乡批量制毒 泉州市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清煌等11名被告人伙同他人共同制造毒品,参与毒品数量740千克至2858.81千克不等,其行为应当以制造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邱庆芳、邱竞生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运输,参与毒品数量均为740千克,其行为应当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蔡怀泽、蔡建立明知是毒品犯罪的违法所得,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为他人提供资金账户,其行为应当以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5·12”冰毒案,一起典型的同乡制造贩卖冰毒案。主犯蔡清海,31岁,石狮市祥芝镇后湖村人,14岁时投靠早年移居菲律宾的姑姑。先后在菲律宾、马来西亚和福建石狮指挥制毒。2002年初,蔡清海与香港人朱建东(又名钱永东,男,35岁)认识不久,两人即开始制造贩卖毒品。同年8月和10月相继制贩出两批冰毒,初步尝到甜头。 同年11月,蔡清海、朱建东犯罪集团在又一次准备生产冰毒时,因制毒工厂的电线短路,引发火灾,被菲律宾方面发现,蔡清海逃回石狮。 2003年,蔡清海继续在国内遥控指挥仍在菲律宾的同伙,相继制造出两批冰毒。2004年初,发现犯罪活动极有可能被菲律宾警方掌握后,蔡清海决定将制毒基地“移师”马来西亚。制毒所用化学品和设备均由该团伙分布在福建、上海、辽宁和浙江四省(市)的成员负责购买,再用集装箱运到菲律宾。此后,制毒基地“移师”时,蔡清海经由台湾将设备运到马来西亚,继续制造贩卖毒品。 2004年4月27日,中国警方和马来西亚警方联手将毒枭蔡清海等犯罪嫌疑人32名抓获。缴获冰毒23千克、液态半成品1970千克、手枪2支、轿车8辆、制毒设备及制毒原料一批。 蔡清海在石狮市祥芝镇后湖村是一名“能人”。由于早年即移居菲律宾,妻子、一对儿女均在菲律宾,因此村中大多数人很长时间都不认识他。但蔡清海在后湖村建造的装修高档的5层小楼着实让他“大出风头”。因此,蔡清海委托石狮市鸿山镇西墩村的王清煌招募打工仔出国做工,王清煌很容易就招募了一批同乡。至于蔡清海在菲律宾做什么生意,村里人并不知道。 正是这次“打工”,让同乡们走上了不归路。 出国寻梦走上不归路 泉州警方2004年7月赴马来西亚给蔡清海做的笔录这样记载蔡清海的个人简历:蔡清海,福建石狮人,1974年11月9日出生。8~12岁在石狮后湖小学读书,13岁过继给菲律宾的姑姑,此后从事鞋类生意。26岁起在菲律宾、马来西亚从事制造贩卖毒品生意。 本案一名辩护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想发大财,但又没有技术特长、且文化水平有限,这最终让蔡清海选择了铤而走险。记者的采访也印证了这种说法:蔡清海小时候不喜欢读书,移居菲律宾后,很小就开始自己做生意,卖手表、服装、鞋等,但一直没有赚到“大钱”。2000年,蔡清海决定孤注一掷,开始策划从事制造贩卖毒品,短时间内获取了暴利。 泉州市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参与“5·12”冰毒案的犯罪嫌疑人确实从中牟取了暴利。王清煌第一次即分得港币80万元、人民币30万元,其后两次分得215万元。王传智、蔡怀凭等人也先后分得几十万元。(据《三联生活周刊》) “5·12”冰毒案15名被告中,石狮籍的就占了10人,后湖村有3人。 王清煌:石狮市鸿山镇西墩村人,初中文化,无业。 王传智:石狮市鸿山镇五堡村人,小学文化,无业。 蔡怀凭:石狮市祥芝镇赤湖村,高中文化,无业。 陈自然:石狮市永宁镇人,小学文化,农民。 林树慰:石狮市蚶江石壁村,初中文化,无业。 王少康:石狮市蚶江镇水头村人,小学文化,农民。 以上6人涉嫌制造毒品罪。 邱庆芳:石狮市锦尚镇锦尚村,小学文化,无业。 邱竞生:石狮市锦尚镇锦尚村,初中文化,无业。 以上两人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 蔡怀泽:石狮市祥芝镇后湖村,高中文化,农民。 蔡建立:祥芝镇后湖村,中专文化,无业。以上两人涉嫌洗钱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