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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严禁领导干部婚丧事大操大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9:47 河北日报

  本报讯(记者周万良、马路通讯员李文胜)笔者日前从沧州市纪检监察部门获悉:该市将集中力量组织明察暗访,对领导干部婚丧事大操大办者进行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免职等处理。

  该市纪检监察部门要求,对婚事租借车辆超过6辆、丧事使用公车超过3辆、违规用公车办理婚丧事宜的,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同时婚事按每辆车不低于500元、丧事按
每辆车不低于300元的标准,退赔违规使用车辆的费用;将本单位公车借给他人办理婚事的、司机擅自出车的,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司机交纳与借用者同等数额的车辆使用费,同时追究单位领导和车辆管理人员的责任;对于以换牌、摘牌、遮牌的手段逃避检查的,对司机要加重处分,加倍收缴公车使用费,并交由交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违规组织、联系公车的党员干部或其他公职人员,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该市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对领导干部本人及近亲属婚丧事宜,通知并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及私营企业主、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人员钱物的,一律给予党纪处分直至开除党籍;对用公款向婚丧事主赠送钱财的,给予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党政纪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加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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