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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换届竟把承包地“换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9:56 生活报

  2002年末,哈尔滨市松北区万宝镇后城村村民纪国军订购了4000余棵树苗,准备来年栽到自己的一块承包地上,可没想到新任村委会把地又“卖”给了外村人。法院四次判决:这块地属于纪国军。但两年多来,他眼睁睁地看着外村承包人在这块地上盖起了房,还办出了土地手续。5月12日,纪国军领着记者来到那片令他无比伤心的承包地。

  承包地莫名其妙换主人

  哈市中环路,距离万宝镇几公里处,路边有一大片蔬菜温室大棚。温室区与公路中间有个用红砖墙围起来的大院,足有上万平方米。铁大门,沙石路面,门两侧各有一栋300多平方米的房屋,设有办公室和车库,院子后方是一栋1000多平方米的空房,水泥墙面,塑钢门窗。“这里原先是标准的耕地。”后城村村民纪国军说,1998年后城村在这片地建设起蔬菜基地,现在大院所在的15亩地预留出来打算建简易蔬菜市场,但因种种原因没有建成。2001年5月,纪国军找到当时的村支部书记崔学玲和村委会主任姜全,表示要把这15亩地承包下来种树。经过村委会研究,同意纪国军承包这片地。2001年5月15日,纪国军与村委会主任姜全签定“承包协议书”:该片土地大约一万平方米,承包期为26年,承包费每年1000元。当年年底,纪国军向村里交了500元承包费(半年)。

  2002年春,纪国军因病做手术,树没有栽上。他交纳了1.1万元定金,订购了4500株黄杨树苗,准备2003年春再栽。当年底他到村里交纳2002年度承包费时,正赶上村里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被告之等第六届村委会产生后再交。

  2003年1月中旬,当他去交承包费时,新任村委会主任崔学安却告诉他: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这块地已经卖给外村的寇耀庆了!村支书彭富说,纪国军的承包协议是上届村委会主任个人行为,不生效。

  卖地协议有疑点

  “他们说我的协议无效,我觉得他们的协议才有问题呢。”纪国军向记者出示了村里和寇耀庆签定的协议书和讨论卖那块地的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

  该协议显示,后城村村委会把约一万平方米的土地转让给哈市庆丰综合养殖场,使用年限50年,土地补偿费12万元,签字时间是2002年12月17日(手写)。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上写着:会议由彭富主持,宣布市场那块地作价12万元对外转让,竞价出售。会议的时间却是签协议之后的2003年1月16日!

  为什么签定了卖地协议一个月后才开会“表决”?后城村村委会主任崔学安说,因为村里签协议一般都是先打草稿,然后打印,可能是打字时按照草稿的日期打上了。“日期是手写的,难道签字时也是看着草稿写的日期吗?”对记者的疑问,崔主任一时语塞,表示协议是彭书记签的,自己说不明白。

  5月13日,连续两天去村党支部都没见到彭书记的记者,请村委会副主任周志革帮忙打通了彭的手机,但彭在电话里对周说自己很忙,不想和记者通话,关于协议的事,就是崔主任解释的那些。13日下午,记者拨打彭的手机10余次,接通后都被挂断。

  事实上,2003年1月16日,后城村确实开了一个会,但并不是村民代表大会。一位参加会议的成员告诉记者,会议由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妇女主任四人参加。当时有人提出纪国军手里有这块地的承包合同,但彭说,他那个合同不好使。

  法院四次判决:承包地属于原主人

  为了争回自己的承包地,纪国军一纸诉状把村委会告上法庭。2003年5月21日,哈市道外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纪国军与村委会签定的土地承包协议有效,双方继续履行该协议。后城村村委会不服判决,上诉到哈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年8月8日,哈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就在纪国军与村委会打官司期间,另一“买主”寇耀庆开始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圈地盖房。纪国军又把寇耀庆和村委会同时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拆除所建房屋。2004年6月7日,哈市道外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寇耀庆5日内将其在纪国军承包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拆除,使土地恢复原状。两个被告不服,提出上诉。2004年8月17日,哈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次官司都打赢了,纪国军本以为可以等着收地了,可没想到,庆丰综合养殖场内的房屋还是照盖不误。更让他没想到的是,村委会又向哈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再审申请,法院于2004年10月10日下达裁定书,再审协议纠纷一案,再审期间,中止2003年8月8日作出的判决。

  2005年初,该纠纷案被发到道外区人民法院重审。在4月22日的庭审中,寇耀庆竟拿出了庆丰综合养殖场已经办下来的农业三项用地土地使用证。

  争议之地办下用地手续

  纪国军气愤地说,承包地究竟属于谁还没最后判决,在此期间庆丰综合养殖场怎么能办下来土地使用证呢?

  5月12日,记者见到了万宝镇主管土地工作的副镇长胡凤山。胡副镇长说:寇耀庆在2004年找过我几次,但他们的争议没有解决,我没同意给他办手续。2005年初,我在外地办事时,镇长王政江给我打电话说,寇耀庆的事解决了,地归寇所有,当时我才同意盖章。

  当时纠纷还在再审期间,王政江镇长依据什么说纠纷解决了,地归寇所有呢?5月13日上午,记者来到万宝镇政府,打通王政江的手机说明来意后,王镇长说在外面开会。午后记者拨打其手机10余次,先是无人接,后是接通后挂断,最后关机。

  记者在松北区国土资源局得到证实,庆丰养殖场已经拿到了涉及三项用地的土地使用证。记者在地籍科提供的庆丰综合养殖场用地批复文件上看到,那块市场地共9892平方米,使用期限是从2005年3月到2027年末,用于养殖业,但要求所建附属设施占地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的5%,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

  对于庆丰养殖场未批先建,而且超面积建、建永久性建筑一事,松北区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以后要对其进行查处。当时负责给庆丰养殖场办手续的工作人员说,他看到了村里和镇里的证明,而且寇耀庆还提供了法院判决,判村里赢了官司,所以才给其办理手续的。5月20日,记者与寇取得联系。寇说,他办土地手续时出示给有关部门的只是哈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年10月10日作出的一份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上只裁定对后城村委会与纪国军协议纠纷一案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在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内容。(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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