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有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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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13:1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 为及时、有效地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淮南市近日出台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该处理程序规定,对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来源建立报告、通报、举报登记制度,根据事故性质、情节、危害范围及程度,由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依法组织查办或由相关部门直接查办,做到件件落实,并及时反馈;实行督办制度,对未按规定时间反馈结果的,由市
该事故处理程序的出台,将有力地促进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的规范,更及时有效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赛运和)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