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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料: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13:33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20日电在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陈云林3日受权宣布大陆有关方面将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之后,国家旅游局20日在此间表示,大陆方面已作好准备,希望尽快就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与台湾方面民间机构进行磋商。

  大陆方面一贯主张推动并实现两岸民众的自由往来。早在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就提出:希望尽快实现通航通邮,以利双方同胞直接接触,互通讯
息,探亲访友,旅游参观,进行学术文化体育工艺观摩。此后,大陆方面全面开放、热情欢迎台湾各界人士前来大陆。截至2004年,台湾同胞来大陆人数累计已达3387万人次。

  同时,大陆方面主张尽快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并为此作出了积极的努力。1991年12月17日,国务院颁布《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对大陆居民申请赴台旅游的具体事项作了规定。此外,大陆有关方面还多次提出政策主张,支持两岸旅游业界就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具体事务进行沟通和商谈。

  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不仅可以扩大两岸交流与沟通,而且有助于促进台湾旅游、餐饮服务及相关产业的繁荣,给台湾民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但是20多年来,台湾当局却百般阻挠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以所谓“单向、间接、局部、渐进”原则,对两岸交往和大陆居民赴台设置了诸多障碍。

  2001年底,在民众的强烈呼吁下,台湾当局迫于压力,通过了一份《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但其中将大陆居民分为3类:第一类是在大陆生活工作的人士;第二类是出访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大陆居民;第三类则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工作、学习、定居的中国大陆公民。台湾当局先允许其所谓的“第三类”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在2002年5月1日又进一步允许所谓“第二类”大陆人士赴台旅游。此外,在这些开放中又附加了限团、限时、限制活动等条件。台湾当局不合情理的做法助长了一些绕道赴台者的不合法行为,而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至今未能全面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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