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国内地官赌现象:参赌干部级别越来越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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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15:04 法制早报 | ||||||||
中国内地每年有近6000亿元资金流向国外及港澳地区的赌场或赛马场,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公款。 国外及港澳的赌场对于来自大陆的赌客出手之阔绰而大惊失色。 赌博成为一些官员敛财的方式。“打工作牌”已变成了某些地方的“潜规则”。
两高司法解释能否从根本上解决“官赌”现象? 对于中国嗜赌的大大小小官员们来说,坏消息一个接着一个。但这对于遏制6000亿元资金外流和国人来说,却是一个个好消息。 5月8日,虽然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蔡豪文“名扬天下”的却是因为他的赌名,因为他挪用公款和受贿的目的最终指向是境内外的豪赌。蔡豪文锒铛入狱,让与他有同样爱好的官员吃惊不小。 四天后,也许因为巧合,“对国家工作人员实施赌博犯罪要从重处罚”的由最高法和最高检出台的“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便呼之而出,告示天下。 官员赌博,尤其是到境外赌博,一般需要巨额资金作赌资。但十赌九输。这样,被参赌官员挪用的公款源源不断地流向境外,国家财产为此遭受严重损失。据北京大学中国公益彩票事业研究所披露的数字显示,中国内地每年有近6000亿元资金流向国外及港澳地区的赌场或赛马场,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公款。 官赌赌坏了政风,赌掉了民心。信念缺失的赌官们,钻法度不严的空子,恶化了政治生态,加剧了政治腐败。当官员沦落成赌徒时,他绝不会为案牍而劳神,更不会勤政为民。 “官赌”标志性人物:蔡豪文一年内27次出境赌 今年2月7日,作为公安部A级通缉令通缉的重大犯罪嫌疑人蔡豪文被押解回吉林之前,判决书中的蔡豪文留给人们的形象是:“在担任处长(副县级)不到一年的时间内,蔡豪文在担任延边州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个人名义,挪用公款276万余元,借用所辖5家运输企业资金75万元,合计351万余元。期间,蔡豪文通过珲春某口岸分27次出境到朝鲜罗先市‘英皇娱乐中心’参与赌博,将上述挪用和借用的资金作为赌资,在国外挥霍一空。以借款的手段分21次挪用本单位公款共计318.55万元,并先后用这些款项多次出境赌博。” 在2004年1月至11月,蔡豪文通过延边州一口岸27次出境到邻国英皇赌场参与赌博。27次出境中,只有3次是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因公出境,其他24次都是自己带车以休闲游的方式进入邻国。 不到一年27次出境赌博,蔡豪文现象也许是个案。但像他这样沉迷于赌博的官员,却非少数另类。 对于愈演愈烈的官赌现象及两高的司法解释,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任建明认为,“这一切看似偶然,其实必然。” “近期以来,纪检监察系统正在“杀五风”(官员赌博属于五种歪风之一),重点调查打击官员赌博问题时发现,《刑法》303条关于“赌博罪”的条款很难适用,直接影响到依法打击、依法惩治的效力。因此,两高司法解释的出台,自是刻不容缓的当务之急。” “大陆赌客出手大方得惊人” 从近年被查处的一些赌博案件看,赌博地点开始由内地向境外延伸,境外赌场已成为一些官员的“热衷”之处。国外及港澳的赌场对于来自大陆的赌客出手之阔绰,输掉几百上千万处事不惊的“优雅风度”而大惊失色,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赌客是来自大陆携公款的官员。原沈阳市常务副市长马向东,曾经17次去澳门赌博,最多一次3天输掉上千万;厦门远华走私大案主犯之一、原厦门市副市长蓝甫,和马向东一样,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飞到澳门赌博。原中山市实业发展总公司陈满雄夫妇多次去澳门豪赌,共同挪用中行中山分行资金4.27亿元;原广东省交通厅厅长牛和恩多次到澳门赌博。 原湖南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树彪赴澳门豪赌,挪用公款1.2亿元;原重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市广电局局长张小川等人挪用公款2亿多元,其中1亿多元输在了澳门赌场。澳门赌场的赌客大部分来自内地,仅去年就共接待了约1600万赌客。据统计,仅在澳门一地,内地赌客每年就要输掉十几亿元,其中有相当部分是官员输掉的公款。 被查处的“官赌”案件仅仅是冰山一角。据知情人士透露:一些党政官员出国考察,实际是为了满足赌瘾;一些政府代表团到美国考察,赌城拉斯维加斯成为必去的“考察项目”,名曰考察城市管理,其实是去赌博。 由于看到巨大的中国市场,一些西方国家的赌场以提供出入境服务或者代办签证、提供往返机票、免费食宿等方式不断招揽我国内人员出国参赌。资料显示,美国许多赌场开始将中国大陆的企业老总和政府官员“锁定”为重要客户来源。 觊觎巨大经济利益,一些相邻的国家在与我接壤的边境一侧也纷纷设立专门针对中国公民的赌场。目前,除了港、澳外,周边地区的赌博网已从原先的东南亚,延伸到中俄、中朝、中蒙边境。据报道,从2005年1月份全国开展打击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至今,由于客源稀少,中国周边四个国家的146个赌场基本处于关闭歇业状态,有些已经开始考虑转产。 “一边忙改革,一边忙赌博” “一边忙改革,一边忙赌博”。在基层,参赌干部的级别正越来越高,赌博行为也越来越公开化,赌博规模不断扩大,干部赌博之风正在迅速蔓延。 从参赌干部身份看,“官赌”涉及面越来越广。“官赌”者已从经济管理和企事业单位发展到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级别开始从低向高蔓延。如,原重庆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宗海多次挪用公款到澳门赌钱,共动用2亿多元公款。赌博官员由过去直接掌握经济财政大权的领域向党政领域突破,显示出赌博这一社会公害正在逐渐拓展其侵蚀范围。另外,参与赌博的干部不仅有县乡一级干部,而且还涉及一些厅局级干部,甚至包括个别省部级干部。这意味着,参赌干部的级别越来越高,参赌干部人数日众,且呈多元化发展之态势。据统计,仅浙江省在2002年~2004年两年内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案件就有4800多件,占各种党员干部违法乱纪立案总数的26.1%。 过去,官员赌博往往是以休闲娱乐方式为主而且偷偷摸摸地进行。现在,一些官员的赌博行为可谓肆无忌惮。一些人赌博成瘾,不仅业余时间赌,工作时间也赌,甚至在上党校的时间也不忘外出过把赌瘾。2004年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查获一起“官赌”案件,固原市原州区统战部副部长、宗教局局长勉礼和与包括7名公职人员在内的人员一起豪赌。当时担负禁赌重任、身为固原市公安局政委、副局长的李亚平,竟然在一旁兴致勃勃地“观战”。 “官赌”中的“贿赌” 参加赌博的前提是拥有赌资。与普通赌徒不同的是,官员很少用私款参与赌博,而往往采取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侵占国家财产等违法手段获取赌资。而一旦他们嗜赌成瘾,又会加剧索贿等腐败行为,从而将权钱交易进一步公开化、市场化。可以说,“官赌”与腐败犹如一对孪生兄弟,二者形影相随。 以赌博之名行贿赂之实,是“官赌”歪风中常见的一种现象。随着我国反腐力度加大,公开的、明目张胆的寻租风险越来越大。于是,类似赌博这种隐蔽的腐败形式便应运而生。由于官员手中掌控着一定的公共资源,赌博往往就成了下级向上级、“老板”向官员行贿的重要渠道,并成为某些官员拉帮结派的纽带,升迁晋级的捷径,行贿受贿的妙术。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好赌、敢赌、有钱赌,并非赌技过人,而是权力在起作用。人们讽刺地称之为“干部赢老板、老板赢利益”。输者心甘情愿,赢者心安理得。小小赌桌摇身一变,竟成为权钱交易的平台,而且这种交易更加隐蔽。 由“官赌”所引发的腐败一般有三种形式:行贿、敛财和挪用公款。 赌博已经成为一些人行贿的手段。一些人投“官”所好,把赌博视为“情感投资”、取悦上级领导的最佳方式,不断用金钱的筹码敲开权力的大门。“打工作牌”已变成了某些地方的“潜规则”。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乡镇干部说:“县级领导叫你打牌,那是看得起你;市级领导叫你打牌,咱受宠若惊,我得赔着钱、陪着人让人家高兴。总得让领导加深印象啊,有朝一日能够想起你,升个一官半职。”陕西省南郑县阳春镇的“赌博书记”刘贵正曾直言,第一次挪用公款赌博是“投上级领导所好”,“为了赢得县委副书记开心,哪怕硬着头皮,我每回都要故意输掉好几千元”。原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审判员张忠贤长期参与赌博,案件当事人投其所好以打麻将形式向其行贿达40多万元,使其走上犯罪道路。 赌博成为一些官员敛财的方式。一审被判死刑的福建省周宁县原县委书记林龙飞除了受贿外,其巨额来源不明财产大都是借赌博之名敛来的,其赌博敛财高达145万元。他经常打电话喊下属来赌,在周宁县干部中流传一句话:“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林书记晚上打电话。” “官赌”很容易编织成腐败链。上行下效,在赌博干部的周围,自然而然会形成一个赌博圈子,使上下级形成关系网,导致腐败窝案、串案的发生。原珠海市工商局局长钟维顺常常带领属下集体赴境外赌博,一些下属也投其所好,乐此不疲,造成了本系统14名干部违法犯罪。 由赌博而挪用公款、侵占国家财产。官员一旦赌博成瘾,为了获取赌资,一般情况下是将手伸向公共资金。由赌博到挪用公款、走向犯罪,这已成为部分领导干部参赌的定式。不少赌博案中牵涉经济案,而经济案中往往又引出赌博案。 司法解释 不可能根除官赌 任建民认为,在两高司法解释中,对官员赌博作了从重处罚的规定,这样更有利于刹住官员赌博这股歪风。 不过任建明也坦承,新解释也存在局限性。不少官员赌博难以符合“营利目的”,其他几个要件也有使用方面的困难。这些都说明,新解释存在局限性。有人的主张着力打击的应该是腐败而不是赌博。事实上,官员赌博并不是单纯的娱乐性赌博,而是和手中的权力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赌博作为社会公害,为社会舆论所谴责。而作为执掌国家公权的党政官员参与赌博,所导致的恶劣后果,造成的不良影响,更为社会所不容。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所所长李成言教授说,大量事实表明党员干部涉赌已产生非常恶劣的后果,如果任其发展,赌掉的将不仅仅是国家的经济财富,还有国家的前途。任建明则认为,加重对官赌的处罚,肯定会提高威慑力。从这个意义上说,两高司法解释有助于刹住官赌歪风。但即使新解释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官赌问题。首先,惩治、打击,“重刑”,终归不是治本之策,这种治标的办法是不可能达到目的的。其次,治理官赌还是要治本。简单地说,就是要预防腐败,就是要挖掉官赌的“经济基础”。官员自由裁量权过大,合法的工资收入又很少;市场有缺陷,老板不找市场找市长等。在这些现象还普遍存在的情况下,如果产生这些现象的体制、机制原因不解决,治理官赌就不可能彻底。本报记者 韦文洁 发自北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