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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国家赔偿已立案 佘祥林将再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16:05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据新华社电佘祥林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之后,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但向京山县公安局提出的与此案相关的佘祥林哥哥佘锁林、母亲杨五香、证人倪新海、聂麦清四人的赔偿申请,暂未收到回复。

  佘祥林的代理律师周峰22日说,我们已经收到了荆门市中院的立案通知书,正式开始受理佘祥林申请的国家赔偿案。佘锁林、杨五香等四人1995年以涉嫌“包庇罪”被采取强制
措施,后被取保候审,这一案件此后一直处于“冻结”状态。不久前,京山县公安局已正式下达了撤案通知书。

  周峰说,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公安机关立案的期限,暂未立案并没有什么不正常。当时我们向京山县公安局同时提出了两份申请,一份是确认公安机关侵权的申请,另一份是关于四名被侵权的当事人的赔偿申请。公安机关须先确认此案中有限制人身自由等侵权行为,然后才能正式受理赔偿申请并立案。申请国家赔偿有严格的程序规定,这一案件案情又比较复杂,因此申请赔偿的路绝非坦途。但一般情况下,佘祥林的国家赔偿将在三个月内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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