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清华跳水队状告跳槽学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16:30 北京晚报

  向家长追讨35万违约金

  本报讯(记者周明杰)由于曾经使退役的伏明霞在悉尼奥运会成功“复活”,清华大学跳水队吸引了大批做着“跳水梦”的孩子和家长。但近年不断有队员退出,为了保卫自己的权益,清华大学将一名退队队员的家长告到了海淀法院,要求小队员重回跳水队训练,并向家长追讨35万元违约金。原定于今天上午9时开庭审理的这个案子吸引了大批记者,从而不得不临时
从小法庭调整到大法庭,开庭时间也顺延了半个小时。

  2001年2月,何蕙通过申请,将年仅8岁的女儿王鑫送到了清华大学跳水队训练。由于觉得孩子没有得到足够的锻炼机会,2004年1月,何蕙在没有与清华大学沟通的情况下,将女儿带走并转到了天津跳水队。但是,2002年7月,何蕙曾与清华大学签订了《关于招收王鑫为清华大学跳水队队员的协议》。这个协定中的一个条款也是清华大学追讨学员和违约金的重要依据,这条约定明确:“如果王鑫擅自离队或者乙方(何蕙)未经甲方(清华大学)允许将王鑫携离出队,无论何种理由,乙方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责任,并赔付所有培养费用的五倍”。清华大学在法庭上陈述,王鑫在跳水队学习期间,清华大学为她支付了培养费用34.8万元,清华大学考虑到何蕙的经济能力,才只要求她偿付35万元。

  庭审中双方争论的一个焦点就是双方签订协议后的法律关系究竟是劳动合同还是培训协议。何蕙认为双方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而清华大学与自己签订的协议内容违法了《劳动法》的规定。她在法庭上吐了一肚子苦水:王鑫在清华大学跳水队的3年里,非但没有获得任何报酬,反而每个月都要交纳伙食费、训练费等费用,医药费、保险费全部要自理,而且说明如果孩子受伤,要由家长领回,自己的孩子在冒着生命危险、自费给清华大学跳水队打工。同时,由于清华大学跳水队在2004年之前没有取得国家体育总局的允许,无法为运动员进行注册,王鑫得不到任何参赛机会,影响了孩子的前途。清华大学在侵犯了孩子权益的前提下,还对只能通过退队维护自己权益的孩子进行“追杀”,并要求几十万的赔偿,过于严苛。

  清华大学在法庭上没有对何蕙的这些申辩做任何解释,只是相继提交了双方签订的协议、清华大学出具的跳水队年运行费用等证据。而何蕙也将自己在3年里交纳给清华大学的各种费用收据提交到了法庭。截止到记者发稿时,庭审还在进行中。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国画专题
国之瑰宝水墨风情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