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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丰华”涉黑案件追踪报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16:44 深圳晚报

  “冠丰华”涉黑案件追踪报道

  组织200多人冲击国家机关

  本报记者陈靓报道昨天是“冠丰华”涉黑案件开庭审理的第6天,也进入了外界一直关注的“10宗暴力抗法、冲击国家机关犯罪事实”的质证阶段。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陈毅锋
组织200余人冲击罗湖区人民政府的事件。对检察机关列举的重重铁证,陈毅锋等人不仅拒不认罪,一名被告人还辩称自己只是去帮助协调处理事件,即前往“救火”。

  事件回放:

  组织200多人冲击罗湖区政府

  到场人员奖100元

  被告人陈毅锋公开宣称:如果政府强制拆迁,他就要组织工商户占领该市场,占据深南东路,并用生命和鲜血保卫该市场。

  1998年9月,深圳市政府为加快东门改造,向“冠丰华”公司发出拆迁通知,要求其于1998年11月1日前自行拆除在深圳辅路上搭建的违法建筑群(即原东门小商品市场)。为了保护其非法利益,被告人陈毅锋公开宣称:如果政府强制拆迁,他就要组织工商户占领该市场,占据深南东路,并用生命和鲜血保卫该市场。

  其间,陈等人多次召开会议商讨对策,按照陈的部署和安排,200多名”冠丰华“人员于1998年10月7日上午聚集罗湖区政府门口,廖胜伟、余江等人推坏区政府大门,带领众人冲击大院,不断推搡保安人员,制造混乱、堵塞交通,扰乱办公秩序,借混乱给政府施压,。此后被告梁耀榕等人作为“冠丰华”方代表,迫使政府同意延期3个月拆除小商品市场后,才将“冠丰华”人员撤离。

  庭审直击:

  出示两份证据记录“冠丰华”冲击国家机关

  陈毅锋拒不承认

  昨日在法庭上,公诉人出示了“市政府信息公告”和“罗湖区政府呈交市政府的紧急报告”两份证据。两份证据均将“冠丰华”公司在1998年10月7日冲击国家机关的事实记录在案。

  公诉人宣读完证据后,陈毅锋质疑证据的真实性,他说,和区领导会面是事实,但是没有说过要用生命和鲜血保卫东门小商品市场那样的话。对于公诉人指控的“回原籍罗定市组织一批孤寡老人到深圳给政府施压”的指控,陈毅锋及其老乡陈天德都表示绝非他们所为,拒不承认。董事局副主席梁耀榕

  辩称毫不知情

  我是去“劝解”,不是“放火”

  除了陈毅锋,原任“冠丰华集团”董事局副主席的梁耀榕在此次事件中也是一个核心人物,而且他的辩解之辞也“别具一格”。他表示,事发当天,他去罗湖区政府是因为接到了一个陈姓警官的电话,说某区领导指示让他将工商户劝回去,所以他去是“救火”,而不是公诉人所说的“放火”,他个人对此次事件根本不知情。但公诉人却出示证据表示,梁耀榕并非自己标榜的那样“通情达理”,他并不是前去劝解,而是愈发激化了现场的状况,形容他不是去“救火”,而是去“放火”的。

  作者:记者陈靓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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