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质检总局:允许进入大陆市场的台湾水果增为18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20:21 新华网
质检总局:允许进入大陆市场的台湾水果增为18种
4月20日,两位参观者在观看台湾水果。来自台湾的木瓜、莲雾等水果在广州召开的“2005海峡两岸名优产品博览会”上展出

  
  新华网北京5月23日电(记者刘菊花)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3日发布公告,允许产自台湾地区进入大陆销售的水果种类由原来的12种增加到18种。新增加的6种水果椰子、枇杷、梅、李、柿子和桃自即日起获准进入大陆市场。

  此前允许进入大陆市场销售的12种台湾水果是:菠萝、香蕉、番荔枝、木瓜、杨桃、芒果、番石榴、莲雾、槟榔、橘、柚、枣。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台湾地区盛产优质热带水果,上述18种水果基本涵盖了台湾生产的主要水果种类。这次增加准入品种对于解决近年来台湾水果销售困难,增加台湾果农收益,促进两岸农产品贸易发展,造福海峡两岸人民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同时了解到,为帮助台湾水果顺利进入大陆市场销售,质检总局正在制定便捷、快速、安全的检验检疫措施,随后将发布实施。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国画专题
国之瑰宝水墨风情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