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重点打击六类商业欺诈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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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20:54 新华网 | ||||||||
新华网太原5月23日电(记者谭博文)在全国打击商贸领域商业欺诈、开展诚信兴商活动中,山西省有关部门结合“重振晋商雄风”,日前就“诚信兴商”活动明确提出将6类欺诈行为作为打击重点。 这六类欺诈行为分别是:商业零售企业在促销活动中以次充好、以旧充新、虚假打折等欺诈行为;商业零售企业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行为;服务业违规经营,包括美容美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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