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监管领域与亚洲区域合作开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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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22:1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23日电(记者冯晓芳、毛晓梅)随着23日《亚洲区域保险监管合作北京宣言》发布,我国与亚洲14个国家和地区在保险监管领域的合作正式开始。 在23日的中国保险国际论坛上,来自中国、中国香港、印度、日本、约旦、韩国、中国澳门、马来西亚、尼泊尔、巴基斯坦、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等14个国家和地区的保险监督官讨论通过了这一《北京宣言》。《北京宣言》规定,将举行高层会议和工作组专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吴定富说,作为《北京宣言》的发起国,中国将成为亚洲保险监管的核心力量之一。他指出,亚洲保险业增长迅速,潜力巨大,但又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巨灾风险频发、医疗保障匮乏、农业人口贫困等诸多严峻挑战,以及因经济增长方式、市场开放程度提高和金融混业步伐加快等带来的巨大风险。亚洲保险业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各国保险监管机构加强沟通,建立亚洲区域保险监管合作机制,以此实现亚洲保险业全面进步。(完)(责任编辑:廖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