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经营性土地实行统一供应遏制房价暴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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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00:26 辽沈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陈志馨报道)今后,沈阳市将对包括浑南新区等地区在内的1220平方公里的经营性土地实行统一供应。此举可保证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也从根源上防止土地无限制供应导致房地产开发过热、进而房价暴涨的情况。 沈阳市自2002年以来,全面改革用地制度,变行政审批土地制度为实行土地有偿使用、走市场化道路,土地出让金每年都以净增5亿元的速度大幅度攀升。
从现在起,沈阳市再施改革举措,市政府决定对城市规划区内的1220平方公里包括浑南新区、铁西新区、于洪区的杨士地区、和平区的长白地区、农业高新区、棋盘山开发区、苏家屯区和新城子区的局部地区及以前独立操作区域的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统一市场供应。 这些区域范围内的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必须统一到沈阳市土地交易市场公开交易,其他部门不得擅自承办和交易,以保证土地资源向土地资产转化更为合理。 同时,全部经营性用地必须以“净地、拍卖”方式出让,对拟出让用地由各区政府先行拆迁整理,达到一定标准后再行出让,并全部采用公开拍卖标的方式出让。 此外,全市所有的经营性用地的价格均由专门部门确定,确保招商中有统一的价格标准,避免由于价格不统一而造成相互间的恶性竞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