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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下月起执行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新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02:13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卢晓曌 通讯员 高诒茜) 省物价局昨天下发通知:自2005年6月1 日零时起,全省开始执行调低后的新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第五类车型车辆进入普通公路也同时开始执行新的通行收费标准,相关的143个普通公路收费站将于6月1日零时前调整好收费设备执行新标准,广大车主可登陆省物价局网站(www.gdpi.gov.cn)下载查阅具体线路的收费标准。

  重型货车走高速通行费降低

  根据交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降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意见的通知》,省物价局对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调整主要是对系数进行调整,五类车型的收费系数由原来的1、1.5、2、3、4调整为1、1.5、2、3(2.5*1.2)、3.5(2.5*1.4);在实行年票制的区域,如次票由高速公路代收且已批准按车辆物理参数对收费车辆进行车性型分类的,次票标准按以上原则进行调整。省物价局要求高速公路业主单位在6月1日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五类车过广州路费可降三成

  第五类车型车辆通过普通公路的通行标准也进行调低,第五类车型是指轴数大于3、大于10、车头高度大于或等于1.3米,轴距大于或等于3.2米的重型货车、重型拖(挂)车、40英尺集装箱车;外地第五类车型车辆过珠江隧道、鹤洞大桥、黄埔大道、中山大道等12个广州市年票制次票站的收费标准就从原来的50元降低为42元。

  需调整的第五类车型车辆通行费的收费站共143个,具体名单及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可到省物价局网站查阅。调整后普通公路通行费最高可降30%,带动货车运输成本降10%,拥有广佛、佛开、广惠等多条省内高速公路的上市公司粤高速表示,下调收费标准后将使通行费收入减少1%至2%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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