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文章:期待政府与民意更多互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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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08:21 现代快报 | ||||||||
很难想象,如果古朴沧桑的明城墙边架设了一座座电梯和天桥,那将是怎样的一副画面?如果没有规划公示这一让民意与政府行政行为形成良性互动的渠道,这种“出发点良好、程序正当”的城建败笔会不会及时被制止?如果我们在若干年之后才发现“城墙渡”就像太阳宫一样是个“当时看来正确”的错误,那其对城市环境的破坏,对城建资源的浪费,又应该由谁来埋单?
“城墙渡”方案的搁浅,不仅体现了规划部门尊重民意、从善如流的行政作风,而且还让我们看到了百姓对公共事务的巨大参与热情。事实证明,当这种热情能通过通畅的途径及时表达并成为政府部门决策的参考依据时,这种良性互动所产生的能量同样是巨大的。 在南京的城建史上,我们可以历数出一个个影响重大的败笔,爬上了紫金山头陀岭的观景台、挡住了莫愁湖风光的湖边豪宅、将秦淮河堵得严严实实的两岸高楼大厦、因商业开发而迁走的陶林二公祠……这些服务于某些利益群体的城建败笔,无一不是给南京的整体环境留下了大小不等的伤疤,令人观之隐隐作痛。幸运的是,“城墙渡”没有步它们的后尘。 对于南京这样一座古迹遗存和山水景观众多的城市而言,保护和开发之间的矛盾无疑将伴随着整个城市化进程,如何妥善处理,不仅考验着政府的行政智慧,而且有赖于民众对公共事务热情的提升。而这种提升,需要政府通过类似于重大项目公示等途径加以引导。“城墙渡”方案由出炉到公示再到因民意的反对而搁浅,显然是一个很好的范例。 一个社会是否和谐,重要的标志之一就是各个成员能否通过通畅的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但凡事关公共利益,政府部门应该通过制度设计让民众的意见及时得到表达,并成为政府决策的参考依据,如此一来,百姓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得到了有效保护,政府的决策也受到了民意的约束,变得更趋科学与合理。此次“城墙渡”方案的搁浅,让我们看到了这种合力的能量,如果这种民意与政府行政行为的互动能在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的公共政策推而广之,让百姓的利益诉求得到最充分的表达,那将是城市之福,社会之福。(本报评论员墨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