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宣布允许18种台湾水果在大陆销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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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08:3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三日电 (记者 刘长忠) 国家质检总局今天下午发布公告,确定允许进入大陆市场销售的台湾水果种类,从原来的十二种增加到十八种。 公告称,为落实中共中央胡锦涛总书记与国民党主席连战和亲民党主席宋楚瑜达成的共识,扩大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五月二十三日发布二00五年第八十三号公告,允许产自台湾地区进入大陆销售的水果种类由原来的十二
台湾地区盛产优质热带水果,上述十八种水果基本涵盖了台湾生产的主要水果种类。此次增加准入品种对于解决近年来台湾水果销售困难,增加台湾果农收益,促进两岸农产品贸易发展,造福海峡两岸人民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为帮助台湾水果顺利进入大陆市场销售,国家质检总局正在制定便捷、快速、安全的检验检疫措施,随后将发布实施。完 | ||||||||